2021年1月2日,安徽省蒙城县李某荣反映:2020年5月17日下午3点钟左右,李某荣在蒙城县庄子大道上骑着电瓶车送孙子上学,被一辆白色苏D牌照的越野车撞倒在地。手部受到严重骨折和损伤,脸部被擦伤。孙子当时被撞懵了,坐在地上几分钟后,才哭出声。小孩叫着头疼,随后入住当地医院。
李某荣的女儿告诉二三里资讯:从发生交通事故到入住医院,肇事者没有垫付一分钱的药费,也没有去看望过这位被撞伤的六十五岁的老人。
据介绍,经过几个月的治疗,老人现在已经出院。但是手部功能已经受损,功能受限,生活不能自理,洗澡、做饭、拿东西都需要自己的老伴照顾。
据蒙城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,患者,1、左手第一掌骨基底骨折,2、左腕骨骨折,3、左下尺桡关节埙伤,4、全身多处损伤。
2020年5月20日,蒙城县交通事故认定: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。
肇事车辆为苏D牌照的越野车,是常州市登记车辆,所以车辆在中国人民保险常州分公司购买车险。保险理赔自然是中国人民保险常州分公司。
经过双方沟通,中国人民保险常州分公司让伤者做伤情鉴定,认为鉴定结果是理赔的关键。随后,伤者在蒙城县庄子司法鉴定所司做了一份伤残鉴定,鉴定报告显示:一处为十级伤残,一处为九级伤残。
对此鉴定,中国人民保险常州分公司表示:不认可这个鉴定报告的结果,因为在常州当地,同类伤情不做手术连十级都不一定能够鉴定上,你们是单方鉴定的,我们对这个鉴定测量个存在质疑,我们通常也不认可这种鉴定方式。
李某荣认为,合法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是合法的,中国人民保险常州分公司为什么抵触?
当地一位保险人人坦然:保险公司对于这样的案件几乎都要提出异议,要不,就是受害人妥协,接受他们的“霸王条款”。
当事人想不通,普通老百姓因为信赖保险才会去买,买之前的服务真是一流的,但是为什么理赔的时候就那么“费劲”呢?
相关情况进展,二三里资讯继续关注。(王振 侯子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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